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清洗规范;1总则;为配合消防部门对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系统清洗检测正;2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系统各主要构成部分;3术语与定义;3.1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系统清洗;采用某些技术或方法清除油*管道、油*处理净化系统;3.2清洗设备;用于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系统清洗的机械设备、工具、;3.3机械清洗;使用清洗设备进行公共场所
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系统清洗规范
1 总则
为配合消防部门对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系统清洗检测正常的实施,进一步提高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系统清洗工作的专业技术水平,保证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系统清洗达到相应的消防安全要求,制定本规范。
2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系统各主要构成部分清洗方法、清洗过程以及专业清洗机构、清洗设备的技术要求。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系统的专业清洗工作,其它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系统可参照执行。
3 术语与定义
3.1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系统清洗
采用某些技术或方法清除油*管道、油*处理净化系统及其它部件内与排油*相接触表面积聚的污染物、油*净化器内的污染物,以及对厨房操作间排油*系统的防火处理。
3.2 清洗设备
用于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系统清洗的机械设备、工具、器械和油*管道内污染物状况视频采集设备等的总称。
3.3 机械清洗
使用清洗设备进行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系统的清洗。
3.4 专业清洗机构
从事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系统清洗的专业技术服务单位。
4 技术要求
4.1 清洗方法的要求
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系统的清洗应采用物理结合化学的清洗方法。
4.2 清洗过程的要求
4.2.1工作范围
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系统清洗范围包括:排油*罩、油*管道、净化器、运水*罩内部风机、排*风机。
厨房、部件清洗范围包括:油*管道的内表面、*罩箅子、运水*罩内部风机、*罩相关组件、排*风机、净化器及室内灶台、墙面、地沟。
4.2.2 现场检查与准备
专业清洗机构应查阅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系统有关技术资料,对需要清洗的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系统进行现场勘察和检查,确定适宜的清洁设备、工具和工作流程。并根据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系统的情况和本规范的技术要求,制定详细的清洗工作计划和清洗操作规程。
4.2.3油*管道清洗
采用机械清洗设备将油*管道内表面积聚的污染物有效地剥离,严禁使用工业碱(PH大于12的碱性药剂)进行清洗。
4.2.4 部件清洗
采用工具、器械对部件进行清洗,清洗后的部件均应满足达到部件安装前机件原色。部件可直接进行清洗或拆卸后进行清洗,清洗后的部件应恢复到原来所在位置,功能型部件应须保有原有功能。
4.2.5清洗作业过程中的污染物控制
清洗过程中应采取作业区隔离、覆盖、清除的污物妥善收集等有效控制措施,防止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系统内的污染物散布到非清洗工作区域。
4.2.6 作业出入口
专业清洗机构可通过厨房操作间排油*管道不同部位的作业出入口进出人力和机械,进行相应的清洁与检查工作。必要时可切割其它出入口,并保证施工后将其密封处理。
4.2.7 食品安全注意事项
严格遵循厨房内食品安全原则: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系统清洗前对包括砧板、碗、筷、碟、杯等餐具的转移,以及调味品、生、熟食物的安全转移及存放,应在每次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系统清洗后对相关用具进行消毒、晒干,以防微生物的孳生。
4.3 清洗效果及安全措施的要求
4.3.1 清洗效果
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清洗后排油*系统内表面积聚的污染物,95%以上无明显油垢(清洗后见内壁原色),部件清洗后应无残留污染物检出。
4.3.2 清洗效果的检查
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系统清洗后,由专业检测职能机构定期进行检测。
4.3.3 清洗效果的影象资料
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系统清洗后,应使用机器人将所有清洗过的油*管道内部情况 录制成影象资料保存备案。
4.3.4安全措施
清洗机构应遵守有关的现场施工安全规定,清洗现场应设置安全员,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清洗施工人员及建筑物内人员的安全,并保护好环境。
4.3.5 污物处理
从厨房操作间排油*系统清除出来的所有污物均应妥善保存,并按有关环境卫生规定进行处理。
4.4 专业清洗机构的要求
从事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系统统清洗工作的专业机构应符合附录L的要求。
4.5 清洗设备的要求
用于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系统的主要清洗设备应符合附录M的要求。
5 清洗标志
已清洗并经检验合格的厨房操作间排油烟系统,可以张贴厨房操作间排油*系统已清洗标志。标志内容、格式、制作及悬挂方式等另行确定。
6 本规范自2009年 1 月1日起实施。
附录L
专业清洗机构的技术要求
本附录规定了从事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系统清洗工作专业机构应达到的技术要求。
L1 机构的服务范围
L1.1 专业清洗机构可以承担公共场所的厨房操作间排油*系统的清洗工作。
L2 机构的基本要求
L2.1 专业清洗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L2.2 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取得合法经营执照。
L2.3专业清洗机构应有固定的办公和工作场地。
L3 人员要求
L3.1 专业清洗机构应具有工程技术、管道通风、仪器仪表等专业及技术工人配套的技术人员队伍。
L3.2 专业清洗机构中经过专门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应不少于全体员工的80%; L4 管理体系要求
L4.1 清洗质量管理
专业清洗机构应设立专门质量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厨房操作间排油*系统清洗全过程的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清洗工程档案、资料保管制度,制定出本机构具体的清洗操作规程、清洗质量保证措施、自检方法等。
L4.2 安全管理
专业清洗机构应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现场安全员、现场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人员防护、设备安全、环境保护、污染物处理相关制度。
L4.3 安全措施
专业清洗机构应为现场清洗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人身安全保护器材、个人防护用品、设备用电用气安全保护装置。
L5 清洗设备要求
L5.1 设备种类及数量
专业清洗机构应具有清洗设备(见表L1)以及其它清洗所需要的设备、器材和工具。 L5.2 设备技术要求
专业清洗机构所具有的清洗设备应满足附录M的要求。
L6 技术培训与技术评估
省级*消防部门负责专业清洗机构的技术评估、技术咨询、专业技术人员和主要管理人员的培训。
专业清洗机构每2年进行1次技术评估。
表L1 厨房操作间排油*系统主要清洗设备清单
M4.1.7 操作控制系统:操作与控制必须在油烟管道外部进行。
M4.1.8 机器人的供电电压:应不高于36V。
M4.2 油烟管道清洗机器人
M4.2.1 油烟管道清洗机器人组成:主要包括运动系统、清洗系统、监视录像系统、操作控制系统等。
M4.2.2 运动系统:同M4.1.2的要求。
M4.2.3 清洗系统:应能够至少在150×150毫米以上矩形风管或直径150毫米以上圆形风管内部对平面、凹凸、缝隙等处有效进行清洗工作,清洗距离单方向不低于25米;清洗装置工作时机器人行走平稳。其他工作方式的清洗工具应能保证清洗效果。
M4.2.4 监视录像系统:同M4.1.6的要求。
M4.2.5 操作控制系统:操作与控制必须在风管外部进行。
M4.2.6 机器人的供电电压:同M4.1.8的要求。
M4.3 油烟管道手持清洗装置
M4.4 高温高压水射流清洗机
M4.4.1 工作压力(bar) 170以上,控制面板控制压力可调
M4.4.2 zui高温度(度) 80以上,控制面板控制温度可调
M4.4.3 带过载过热继电器,可长时间不停机工作
M4.4.4设备自带洗涤剂箱,并能自动混合清洗药剂,控制面板控制清洁剂的输送
M4.4.5高压水管长度30米,可旋转1050毫米长不锈钢枪杆、伺服喷枪柄、防缠绕系统 M4.4.6自带低压、无水状态下燃烧炉断火保护装置,并有30秒自动延时总停装置 M4.5 油烟管道系统设备、部件清洗装置(高温高压水射流清洗机技术参数见M4.4) M4.5.1 工作方式:高温高压水射流清洁。
M4.5.2 清洗功能:能清除烟罩、烟罩箅子、灶台、烟罩围裙残留的污染物。
M5 清洗设备的技术评估
省级*消防部门负责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清洗设备技术性能和指标的检 测与评估。
M6 其他
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清洗设备还应满足相关国家标准规定的电器设备安全 性、包装、运输等要求。